一、拆遷強拆違法構成犯罪嗎
拆遷強拆違法構成犯罪的,涉嫌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其中公務人員有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行為的,依照其觸犯的罪名定罪處罰。
找法網提醒您,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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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房屋拆遷如何申請強制執行程序
房屋拆遷申請強制執行程序如下:
1.張貼強制拆遷公告;
2.受同級人民政府責令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的部門擬定實施方案,做好房屋強制拆遷的各種準備;實施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法制辦備案;
3.通知拆遷人向公證機關辦理有關證據保全;
4.準備工作就緒后,書面通知被拆遷人強制拆遷時間,要求屆時到現場配合執行;
5.通知有關單位、基層組織強制拆遷時間,派員現場協助執行;
6.做好裝運、保管的各種準備;
7.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實施強制拆遷。
三、房屋拆遷的協議公證需要提供有什么材料
房屋拆遷方案;拆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身份證件與被拆遷人的身份證件、戶籍證明;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書;房屋拆遷協議文本等。
《公證法》第二十七條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后,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并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