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 資訊] 為進一步加快和規范成都市居民小區充電設施建設,成都市經信局等七部門聯合制定了《成都市居民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管理實施細則》,其中提到,到2025年具備建設條件的既有小區實現公用樁全覆蓋。
■ 裝多少?
針對新建小區,《實施細則》明確要嚴格落實新建小區配建比例要求,建設單位要按照相關比例要求建設充電樁和預留充電樁安裝條件,包括電力管溝、變壓器容量預留,以及低壓主干線、配電箱安裝到位并預留接口等。各級住建行政主管部門應將充電設施配建比例要求納入建設條件和整體工程驗收范疇。此前,成都市住建局、經信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建建筑配建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了土地出讓、施工設計、施工管理、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各環節要求,壓實了各方主體責任,確保充電基礎設施與新建建筑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使用,并要求充電設施交付使用后接入政府監管平臺在線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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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既有小區,明確要區分不同車位類型,在公共區域建設供全體業主使用的公用充電設施(以下簡稱“公用樁”),在固定車位建設供居民個人使用的自用充電設施(以下簡稱“自用樁”)。按照《實施細則》,成都將由政府組織引導推進既有小區公用樁建設改造,力爭到2025年,全市具備建設條件的既有小區實現公用樁全覆蓋,全市具備建設條件的既有小區固定車位實現自用樁應裝能裝。
■ 誰來管?
為區分不同小區類型和充電樁類型,《實施細則》還按照不同方式推進建設并強化管理。針對既有小區公用樁,政府根據電動汽車推廣實施計劃和居民需求,結合既有小區公用樁情況制定年度建設計劃,組織引導充電運營商統一規劃建設、統一維護管理(以下簡稱“統建統管”)居民小區充電設施,推廣應用智能有序充電。
針對既有小區自用樁,則由居民委托電動汽車生產(銷售)企業或充電樁施工單位自行建設、自行管理、自行負責(以下簡稱“自建自管”)。成都將支持充電運營商按照“統建統管”模式開展干線電纜等供電設施改造,推廣應用智能有序充電,提供自用樁安裝與維護管理一體化服務,采取市場化方式收取服務費用。
針對新建小區配建樁,《實施細則》則要求建設單位按照比例要求建設充電樁和預留安裝條件。小區交付使用時建設單位必須確定符合資質條件的充電運營商或物業服務機構等單位維護管理充電設施,保證充電設施安全穩定運行。此次《實施細則》還明確了既有小區公用樁和自用樁的建設管理流程。
■ 怎么裝?
此次《實施細則》還明確了既有小區公用樁和自用樁的建設管理流程。具體而言,既有小區建設公用樁須符合的條件包括車位條件、電力容量、消防設施等。比如,小區剩余電力變配電容量能夠滿足充電樁用電負荷需求,不滿足的則須采用智能有序充電方式建設或開展小區變壓器增容,支持優先應用智能有序充電。
符合要求的,則須按照簽訂協議、報裝申請、現場查勘、施工建設、裝表接電、項目驗收、運營維護等流程進行建設管理。此外,充電運營商作為充電設施投資建設主體,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負責充電設施日常維護管理,承擔相應安全管理責任。提供有償服務的,實行明碼標價。協議期滿不再運營的,充電運營商應拆除相關設施設備,并恢復原狀。而既有小區自用樁建設管理,則需申請人持車位產權證明向小區管理單位提出申請。小區管理單位收到申請后應于7個工作日內核實目前小區剩余電力變配電容量情況,查勘安裝現場。原則上,小區管理單位應支持申請人從居民變壓器向電網企業直接報裝接電,并在《充電設施報裝申請表》上簽章。
《實施細則》還提到,電網企業要全面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積極推廣“互聯網+”辦電服務,為運營商和個人業務辦理開辟報裝接電綠色通道,實施限時辦結,并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電價政策。
同時,物業服務機構要積極配合充電設施建設。相關主管部門將既有小區充電設施建設情況納入各類住宅項目或物業服務機構評優評先指標體系,對于完成情況較好的予以通報表揚,對于阻撓或妨礙充電設施建設的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媒體曝光等。(圖文/成都發布,編譯/本站 邢月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