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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光明媚,一場特別的增殖放流活動在灤河第二大支流——青龍河盧龍段、一渠百庫國家濕地公園舉行。隨著當事人梁某、楊某2人將自愿購置的4000余尾魚苗投放水中,一池春水增添了新的生機與活力,也展示了河北省秦皇島市盧龍縣人民檢察院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模式——替代性修復的一個縮影。
“大家切勿心存僥幸,因為一念之差,讓漁網觸碰‘法網’。”在隨后的普法活動現場,河北省秦皇島市盧龍縣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單學力說道。
為有效保護水生生物資源,河北省實行渤海、黃海海域等流域禁漁制度,秦皇島市盧龍縣的灤河、青龍河盧龍段等均在渤海流域禁漁范圍內。然而,有些人為了娛樂,竟無視禁漁制度,私下偷偷電魚。
2022年8月的一個晚上,梁某、楊某商議到青龍河電魚,二人攜帶電瓶、捕魚器、網兜等工具驅車前往青龍河,在將電魚設備從車上卸下后,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據二人交代,2022年8月其二人使用電瓶、捕魚器等電魚設備在青龍河流域電獲鯽魚、白條魚4斤。
受理案件后,承辦檢察官審查認為,梁某、楊某二人在禁漁區使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捕撈水產品,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特邀檢察官助理認為二人行為對生態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壞,應承擔修復義務。經承辦檢察官釋法說理,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并承諾履行修復生態環境責任。考慮到二人犯罪情節輕微,有悔罪表現且認罪態度較好,盧龍縣人民檢察院決定對二人做不起訴處理。
為推進“燕趙山海?公益檢察”護航美麗河北建設專項監督深入開展,4月20日,秦皇島市盧龍縣人民檢察院在青龍河大橋旁舉行了一場“接地氣”的不起訴公開宣告會,當場宣布對涉案人員的不起訴決定。
同時,在青龍河邊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課,現場以案釋法、答疑解惑,以本案為切入點,對禁漁期、禁漁區設置的意義、非法捕撈法律后果等方面詳細闡釋,將普法教育融入到每一起案件中。盧龍縣人民檢察院還聯合盧龍縣農業農村局、縣公安局在青龍河盧龍段開展盧龍首例增殖放流活動,在市、縣兩級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和村民代表的見證下,共同向青龍河投放鯉魚、鯽魚等魚苗4000余尾,在該流域灑下教育與希望的種子。
據悉,今年4月,為有效保護縣域漁業生態環境,盧龍縣人民檢察院與盧龍縣農業農村局建立了漁業資源保護協作配合機制,在常態聯系、信息通報、增殖放流等方面明確對破壞漁業資源的案件定期開展聯合活動,切實保障增殖放流替代性生態修復高質效開展,合力推進漁業資源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