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一般高中、綜合高中和民辦高中招生錄取辦法發布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今年,市區考區公辦一般高中、綜合高中、民辦高中錄取工作在7月19日至21日進行,招生分普通生和特長生。市區三所省示范性高中錄取結束后,公辦一般高中、綜合高中、民辦高中開通三次錄取。
7月19日8:30至17:00、20日8:30至11:30,未被示范性高中錄取且中考成績達到最低控制投檔分數線的考生到畢業學校報名填報志愿。本次面向考區內招收普通生的高中及計劃數為:市三高中620人、市藝術高中100人、英德學校235人、富民學校665人、育英高中700 人。錄取設置四個平行志愿,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綜合5所學校的招生計劃和辦學水平、收費標準等情況,按第一、二、三、四順序選擇填報志愿,市教育局將依據考生中考成績和志愿按平行志愿模式擇優錄取。7月20至21日,市教育局完成公辦一般高中、綜合高中、民辦高中本考區設置計劃的錄取。21日15:00,市高中階段教育統一錄取平臺和考生學校向考生公布考區內錄取結果。凡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錄取。
普通生招生錄取辦法
市區三所省示范性高中錄取結束后,公辦一般高中、綜合高中、民辦高中開通三次錄取。
第一次錄取由考生學校負責向達到最低控制投檔分數線的考生征集志愿。本次錄取設置四個平行志愿,考生綜合市三高中、市藝術高中、英德學校、富民學校、育英高中5所學校的招生計劃和各高中辦學水平、收費標準等情況合理選擇第一、第二、第三、第四順序填報志愿,考生必須填滿四個平行志愿,如果有不想選擇的學校,但四個志愿還未填滿,可以重復選擇學校填報志愿。市教育局將依據考生中考成績和志愿按平行志愿模式擇優錄取。凡被錄取考生不再參加后續錄取。
第二次錄取同樣設置四個平行志愿,繼續由考生學校向符合條件的考生征集志愿。考生按要求可以在全市范圍招生的綜合民辦高中選擇填報志愿。市教育局將依據考生中考成績和志愿按平行志愿模式擇優錄取。凡被錄取考生不再參加后續錄取。
第三次錄取,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根據補錄學校及計劃,到市教育局報名填報志愿,錄取方式與上次相同。考生未按時限填報志愿,將不予錄取。
特長生招生錄取辦法
考生于中考結束后分別到設置特長生招生計劃的公辦一般高中、綜合高中、民辦高中報名。各校的特長生測試工作由招生學校具體組織實施。測試后,由各學校分項目按測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公示、上報。
市三高中以市區考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檔分數減50分作為本校錄取體育特長生的最低控制投檔分數線,其它學校以市區考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投檔分數線折半分數,作為錄取體育特長生的最低控制投檔分數線;藝術類特長生最低控制投檔分數線與普通生最低控制投檔分數線一致。錄取特長生時,在達到最低控制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按招生計劃以特長專業測試成績排序為依據依次錄取。特長生錄取未完成計劃的,不予補錄,剩余的計劃在后續普通生中補錄。沒有設置全市招生計劃的市三高中,其特長生未錄滿計劃,納入考區內普通生計劃中補錄;面向全市招生的市藝術高中、英德學校、富民學校、育英高中特長生未錄滿計劃,納入全市范圍招收普通生計劃中補錄。如已經被特長生錄取的考生,在普通生中不予錄取。
來源:朝陽日報
朝陽市一二高錄取1900人!四高錄取900人!錄取辦法這樣的……
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今年,市一、二、四高中三所省示范性高中錄取工作在7月14日至17日進行。市一高中、二高中平分學苗。
7月14日至17日,市教育局依據考生中考成績、市教育局官網公示的考生示范性高中志愿和示范性高中招生錄取辦法,完成市一、二、四高中錄取工作,并于7月18日10:00在市教育局六樓會議室召開一、二高中平分學苗現場會。16:00公布示范性高中錄取結果,一、二、四高中三所省示范性高中錄取結束。凡被示范性高中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錄取。市區三所省示范性高中分A、B志愿錄取,A志愿即市一高中、二高中1900名普通學生錄取完成后,開始B志愿即四高中錄取普通學生900人。
市一、二高中擇優生和定向生錄取辦法
擇優生錄取辦法。按照市區中考成績和考生名次排列辦法排序,在有示范性高中A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劃定一高中、二高中的擇優生共190人并錄取。
定向生錄取辦法。根據分配給各報考單位的定向招生指標,按考生中考成績排序,在本報考單位內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定向生,在規定的分數范圍之內,錄到指標用完為止。如果在規定的分數范圍內,該單位指標沒有用完,由市教育局收回,轉為面向市區所有報考單位統一擇優錄取。
市一、二高中平分學苗辦法
依據考生名次排序規則,將示范性高中A志愿錄取的1900名考生,按名次先后順序蛇形排列分成兩組,并確定組別編號,形成第一組待抽取950人名單和第二組待抽取950人名單;市一高中、二高中兩所學校先抽取抽簽順序號,確定抽簽的先后順序;按已經確定的抽取順序號,兩所高中依次抽取本校950人錄取名單。
市四高中擇優生和定向生錄取辦法
擇優生錄取辦法。按照中考成績和考生名次排列辦法排序,在有示范性高中B志愿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劃定四高中的擇優生共90人并錄取。
定向生錄取辦法。根據分配給各報考單位的定向招生指標,按考生中考成績排序,在本報考單位內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在規定的分數范圍之內,錄到指標用完為止。如果在規定的分數范圍內,該單位指標沒有用完,由市教育局收回,轉為面向市區所有報考單位統一擇優錄取。來源:燕都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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