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級經濟師考試精選考點資料下載
(資料圖片)
>" target="_blank">2023年中級經濟師考試學習打卡營 趕快加入>>
2023年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精選練習題匯總
1、單選題
某百貨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今年4月銷售給消費者日用品一批,收取含稅價款為62400元,當月貨物購進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價款為30000元,則該百貨公司4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 )元。
A、3278.76
B、3806.90
C、3966.67
D、9066.67
【答案】
A
【解析】
本題考查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62400/(1+13%)×13%-30000×13%=3278.76(元)。
2、單選題
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修理修配勞務、交通運輸服務,其進項稅不得從銷項稅中抵扣,其中非正常損失是指( )。
A、自然災害損失
B、購進貨物滯銷過期報廢損失
C、合理損失
D、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腐爛變質的損失
【答案】
D
【解析】
本題考查增值稅的進項稅額。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霉爛變質的損失。
3、單選題
以下不屬于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是( )。
A、非正常損失的購進交通運輸服務
B、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所耗用的購進固定資產
C、非正常損失的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D、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
【答案】
B
【解析】
本題考查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選項B錯誤,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交通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4、單選題
下列選項中,其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是( )。
A、企業由于資產評估減值而發生流動資產損失,流動資產未丟失或損壞,只是由于市場發生變化,價格降低,價值量減少
B、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設計服務
C、購進的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D、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
【答案】
A
【解析】
本題考查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根據規定,企業由于資產評估減值而發生流動資產損失,流動資產未丟失或損壞,只是由于市場發生變化,價格降低,價值量減少,不屬于非正常損失,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5、多選題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非自建)的不動產(不含個體工商戶銷售購買的住房和其他個人銷售不動產)的增值稅計稅規定的說法,正確的有( )。
A、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
B、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不動產購置原價或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C、按3%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D、按5%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E、免征增值稅
【答案】
BD
【解析】
本題考查增值稅簡易辦法應納稅額的計算。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非自建)的不動產(不含個體工商戶銷售購買的住房和其他個人銷售不動產),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該不動產購置原價或取得不動產時的作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5%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6、單選題
某一般納稅人今年5月取得交通運輸收入109萬元(含稅),當月外購汽油支出10萬元,購入運輸車輛支出20萬元,以上支出均為不含稅金額,且按規定取得抵扣憑證。該納稅人今年5月應納稅額為( )萬元。
A、0.4
B、9.6
C、5.1
D、11
【答案】
C
【解析】
本題考查增值稅的計算。應納稅額=109÷(1+9%)×9%-10×13%-20×13%=9-1.3-2.6=5.1(萬元)。
7、單選題
某制藥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今年7月銷售抗生素藥品取得含稅收入113萬元,銷售免稅藥品取得收入50萬元,當月購進生產用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稅款6.8萬元,抗生素藥品與免稅藥品無法劃分耗料情況,則該制藥廠當月應納增值稅( )萬元。
A、8.47
B、12.47
C、14.73
D、17.86
【答案】
A
【解析】
本題考查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該企業抗生素藥品銷售額=113÷1.13=100萬元,免稅藥品銷售額為50萬元,因此,該企業當期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6.8×100÷150=4.53萬元。
應納增值稅=113÷1.13×13%-6.8×100÷150=8.47(萬元)。
具體解題思路如下:
(1)銷售抗生素藥品取得含稅收入113萬元,則不含稅收入=113/(1+13%)=100(萬元),銷項稅額=100×13%=13(萬元)。銷售免稅藥品取得收入50萬元。則總的銷售額=100+50=150(萬元)
(2)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當期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一般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本題中,當期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6.8×(100/150)=4.53(萬元)
(3)當期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13-4.53=8.4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