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家庭教育,親子教育,教育,管教,自主,內驅力,學習習慣
在一次家庭教育講座上,老師問現場的家長們:孩子7歲以后,還在每天叫孩子起床的請舉手!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臺下舉手的一大片,至少8成以上。
老師接著問:你們打算叫到他多大呢?
有家長小聲回應:到初中就應該可以了吧。
老師告訴大家:不可能,你這樣叫下去,孩子永遠自己起不來!
老師又問:為什么你要叫孩子起床?
家長回:擔心孩子遲到。
老師再問:難道媽媽你能一輩子叫孩子起床嗎?孩子真的就不能自己起床嗎?
我們都知道,孩子賴床上學遲到是一種錯誤行為。
但是,媽媽通過自己一次次的努力避免了孩子犯錯,終止了孩子體驗自己犯錯之后應該承擔的后果(被批評、被罰站等等),然后媽媽又開始無休止的抱怨孩子不自主、不能自己起床、每天都要催。
這難道不就是個悖論嗎?!
其實,父母對孩子的管教不是禁止孩子犯錯 ,而是要讓孩子從錯誤和不當行為吸取教訓,學會成長,這就需要讓孩子學會自己承擔行為后果。
但是,很多父母在管教中經常替代了孩子體驗后果(比如每天叫孩子起床、催孩子寫作業等),甚至用懲罰轉移了孩子體驗后果,這就造成了無效管教甚至是負面管教,反而是阻滯了孩子自主自律的成長。
很顯然,要做到正面管教,讓孩子從錯誤中學會自主自控,就必須堅持一個原則:
父母不替代、不轉移孩子體驗行為后果,堅持讓孩子自己體驗和承擔行為后果。
基于正面管教大師簡·尼爾森和著名兒童發展心理學家布雷澤爾頓教授的理論和實踐,以及當前普遍的家庭教育現狀和本人在中小學教學一線、十多年家庭教育指導的實操經驗,我們提煉并總結了以下4點關鍵注意事項,以幫助父母采取正確的管教方式,教會孩子體驗行為后果,從管教中學會自律。
1、后果必須與行為相關
想要孩子從不當或錯誤行為的結果中得到體驗和學習,就必須要讓孩子承擔由其行為所導致的后果,而這個結果就必須與其行為相關聯。
比如,孩子起床晚了會遲到、被雨淋濕了可能會感冒、不做作業考試得低分等,這些都是孩子不當行為產生的自然后果;再比如孩子打翻了牛奶瓶,那么他應該承擔的行為后果是把桌面清潔干凈。
但是,有些父母常常會采用剝奪與孩子行為無關的一些東西或權利來體現結果(比如孩子晚起床你不許看電視、不許出去玩、取消他的游戲時間等),事實上這樣的后果展示的只是父母的權威,卻并不能幫助孩子理解自己的行為與結果之間的聯系,甚至還會讓大部分孩子感到困惑無助,從而干擾他們從中吸取教訓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