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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計劃具有明顯的資源屬性,招生計劃分配具有調控學科與研究生教育結構的顯著功能,成為學院、學位點、導師的“必爭點”和“矛盾點”。地方高校受研究生教育起步晚、招生規模小、博碩士比例不協調等客觀條件制約,在實際分配時主要以上一年度招生規模、學科數量、導師數量、一志愿報考及上線人數等量化數據作為主要依據,以達到形式上公平和有據可依。實質上導致了落實國家提出的“健全供需調節機制、建立負面清單制度”落實不到位。
“十三五”以來,陜西科技大學強化招生計劃賦能,充分發揮招生計劃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積極響應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亟需領域高層次人才培養需求,全力支持一流學科、優勢特色學科、新興交叉學科、新學科方向的建設,進一步向重大科研項目、重點學科平臺進行傾斜,建立健全了“強優+服需+專項+交叉+獎懲”招生計劃動態分配機制。
一是優先支持優勢特色學科高質量發展,輕工技術與工程、設計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等優勢特色學科博士招生比例逐步擴大至全校70%左右。二是穩步擴大面向國家亟需領域的招生規模,重點保障數學、物理、生物與醫藥、能源動力、電子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等學科專業面向國家亟需領域的招生計劃。三是單獨設置專項招生計劃,針對已設置新學科方向建設、院士工作室、高層次人才、優秀青年骨干、重大項目平臺等多種類型專項招生計劃,每年下達計劃。四是實施“學科交叉推進計劃”,下達人工智能交叉領域、航空集成電路產業交叉領域、自主申請交叉領域等人才培養計劃200余個。五是執行招生計劃獎懲措施,對新設立重大學科平臺、立項重大科研項目、獲得省級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和省級抽檢優秀碩士論文的學科專業增加招生計劃,對出現學術不端、嚴重教育教學事故、教育行政部門學位論文抽檢“存在問題論文”等情況的學科專業扣減招生計劃。
實際執行過程中,學校按照學科專業分配下達招生計劃,二級學院調整各學科專業招生計劃需提供充足依據和合理理由,研究生導師招生名額由學院獨立分配,保證適度的自主權并形成糾錯反饋,學校層面二次分配招生計劃的比例逐年降低。我校招生計劃動態分配機制實現了有效開展招生計劃動態分配,賦予招生計劃更多的功能,主要依據由“以現有量化資源條件為據”轉變為“以促進學科專業發展目標更好實現為據”,最大限度發揮招生計劃分配在資源配置中的調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