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教育部公布《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
《通知》對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明確全力保障高考工作安全平穩,積極穩妥推進高校考試招生改革,促進城鄉區域入學機會公平等六項重點任務。
提高中西部及人口大省錄取率
為努力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的高考錄取率,《通知》要求,2018年各地各校完善招生計劃管理,合理編制分省招生計劃,繼續實施“國家支援中西部地區招生協作計劃”,進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區及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中央部門所屬高校要合理確定分省招生計劃,向重點高校錄取比例相對較低的省份傾斜。據悉,2017年高考錄取率最低省份與全國平均水平差距已由2016年的5個百分點降至4個百分點左右。
2017年,教育部實施國家、地方、高校3個專項計劃,重點高校共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10萬人,較2016年增加8500人,增長9.3%。《通知》要求,各地和有關高校要完善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長效機制,繼續實施國家、地方和高校三個專項計劃。
2017年,全國除西藏外的30個省份已全部出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高考的政策并啟動實施,2017年報名人數達15萬人,較2016年增長25%。對此,《通知》就進一步落實和完善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高考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都能在流入地參加高考提出要求,對于不符合流入地報考條件的考生,流入地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要主動協調流出地予以解決,原則上回流出地高考。
穩妥推進高校考試招生改革
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別出臺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率先啟動新高考改革。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四地也加入第二批試點行列。從2018起,還有17個省份開啟改革進程。《通知》要求上海市、浙江省要深入總結完善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經驗,北京市、天津市、山東省、海南省要積極借鑒試點經驗,堅持從本地實際出發,精心組織、平穩實施好改革試點。
《通知》提出,積極推進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等專項改革,為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打下扎實基礎。各地要加強政策宣傳解讀,覆蓋所有在本地招生高校、各級教育部門、中學校長和高中年級教師。有關高校要按照有關要求,積極配合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認真研究提出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報考要求,促進招生和人才培養更加貫通銜接。強化對高中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在保送生、自主招生、綜合評價試點、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體育類專業、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高職分類招考等類型(以下簡稱特殊類型)招生中,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
在高考錄取方面,分批次錄取的做法由來已久,人為地把大學安排在不同批次,造成了學校間的不平等競爭,甚至還催生了“名校情結”和“學歷歧視”。針對這個問題《通知》明確表示,進一步推進減少高校招生錄取批次改革,實施高考綜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要合理劃定特殊類型招生最低錄取文化課分數線,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應要求。事實上,2017年已進一步推進減少錄取批次改革,22個省份取消了本科第三批次,上海、浙江、山東、海南合并本科一、二批次。
全力保障高考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集中開展凈化涉考網絡環境、打擊銷售作弊器材、凈化考點周邊環境、打擊替考作弊等專項行動。加強對試卷流轉環節全過程、全鏈條監管,確保試題試卷絕對安全。加強標準化考點管理,把好考場入口關,著力抓好考務實施和考場管理,確保考風考紀嚴明有序,同時快速、妥善處置突發事件。
在招生過程中,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30個不得”招生工作禁令,維護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嚴格執行國家、省級、高校、中學四級信息公開制度,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
《通知》還要求,各地各校要加大招生違規處理力度。對報名、考試、錄取等招生各環節出現違法違規行為的,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法規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嚴肅處理,依法依規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