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關于女子乘坐高鐵被掌摑的事情引起了全網的熱議,據了解此事發生在C6276次列車上,事情的起因是兩名小孩在正常乘坐高鐵的途中一直在玩耍打鬧,并多次提到前排的座椅,才導致該事件的發生;
據知情人士稱,坐在前排的王女士因為頻繁被后排兒童踢到座椅,就轉身提醒兒童的家屬楊女士,希望其能夠管教一下自己孩子;
(資料圖片)
挨打還手為互毆?高鐵女子被掌摑事件引發爭議,當事人拒絕和解
這本是一件理所應當的事情,但是在王女士提醒過后,楊女士及其老公并沒有及時的制止孩子,反而對王女士進行了責罵,于是雙方就開始了互相責罵;
隨著矛盾的不斷激化,雙方也是由原先的言語沖突轉變為了肢體沖突,楊女士率先掌摑了王女士,隨后王女士也是進行了反擊;
雙方的行為很快就引起了列車長的注意,將來那個人拉開之后,此事就交由成都市鐵路公安局處理,當地警方在了解此事的過程之后,將此事定性為”互毆“,并對王女士出具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200元,王女士表示:決不能原諒拒絕和解。
而且王女士還稱:當時在列車長調解的過程中,自己已經坐到了自己的座位上,但是楊女士依舊不依不饒,甚至在其準備還手的時候,還拿起水瓶準備繼續毆打自己,是旁邊的一位男子出現才將其制止。
幫助王女士的好心大哥此處理結果一出就引起了無數網友的熱議,因為據當時一位目擊稱:無論是言語攻擊,還是肢體接觸,都是楊女士及其老公在先。為何能被定性為互毆呢?
要知道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互毆和正當防衛的本身的差距還是十分明顯的,在本事件中如楊女士一方率先動手、人數占優、試圖使用外物等,都是正當防衛的觸發條件之一;
此事之所以會被定性為互毆,是因為雙方在因為瑣事發生沖突,并且王女士的生命安全并未直接受到或者可能受到嚴重侵害,所以界定比較模糊;
但是就如同我們上述所提到的正當防衛觸發條件一般,當雙方因為瑣事發生沖突,率先動手,并在當事人已經盡量 避免沖突加劇(王女士坐回到自己的座位),另一方依舊繼續或者準備實施侵害,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
不過目前因為掌握的信息有限,所以我們對于警方的認定雖有疑惑,但并不是完全否認,只能等待更多的細節曝光。
此圖與文章內容無關但是此事即便是不從法律的角度去看待,我們以道德的角度去看待也是令人十分氣憤的,在近年來因為孩子吵鬧引起的沖突并不是第一次發生,很多家長甚至將孩子作為自己的”擋箭牌“,放縱自己的孩子侵害他人的權益;
在此我們必須要提醒這一類的家長,孩子會減少一部分的矛盾的出現,那是因為成年人對于孩子的包容,但著并不等同于對孩子的放縱或者是對家長的包容,我們必須要正確認識到這一點,否則悲劇發生的可能性就會無限放大。
大家對此事有什么看法,歡迎在評論區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