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網友對于現如今的考公形勢都有有所了解,很多畢業生因為受到特殊情況的影響,對穩定的體制內工作青睞有加,所以即便是上岸率大受影響,依舊還是義無反顧的加入到考公的大軍中。
環境保護廳長調任地級市長是平調還是晉升,其中有什么門道
因此對于很多考而言,為了應對激烈的競爭對體制內的一些具體事項并不是十分的了解,接下來我們就以環境保護廳廳長調任地級市市長為例,為大家相信說明其中隱含的一些“貓膩”。
其一從行政級別上而言,除去四大直轄市的市長為部級,一般的市長級別都為正廳級,而環境保護廳作為省屬機關其廳長也是正廳級,所以兩者在行政級別上并無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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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我們從兩者的職務、權力、職責等方面進行來分析,首先我們來看環境保護廳廳長,其工作范圍針對全省的環境保護問題進行管理,主要圍繞著貫徹落實上級環境政策、方針和法律法規;
針對存在的環境污染問題進行整頓,依法開展環境保護行政強制、行政處罰、行政復議等工作;并對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等場所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指導、協調;
其次我們來看市長,其主要的針對的是全市的工作,日常的工作內容包含經濟發展、財政收支、政策督促、城市管理、規劃等;而且作為地級市的“二把手”其在地區上受到市委書記的約束,并受到省委、省政府的直接管轄;
從這方面來看雖然環境保護廳的廳長管轄的區域更為廣闊,但是主要工作內容是十分有限的,這也就意味著職權的有限;而且對于那些正在整改的地區而言,生態環境廳和環境保護廳的工作內容有所交集和分擔、地區環境現狀對其的職權都有所影響;
而市長則不同,其對轄區內基本所有的事項都具備管轄的權力,工作內容更為豐富、職權也更為具體;
而且從被管轄對象而言,環境保護廳廳長雖然直屬于國務院管理,但一般情況下受同級政府和上級環保部門雙重管轄;而市長雖然也受到省委、省政府的管轄,但在日常工作的時候其“話語權”顯然更為明顯;
然后我們從兩者的晉升空間來看,環境保護廳的晉升無外乎有兩種,其一是被調任至上級環保部門,其二是被任命為同級其他行政部門的領導;
而市長則不同,其能夠晉升的空間是比較廣闊的,如晉升該地區或其他地區的市委書記(要知道一些地區的市委書記同時也是省委常委)、進入省直屬機關等;所以能夠晉升的空間市長顯然是更加靈活、廣闊;
綜上所述我們能夠看出環境保護廳的廳長調任至地級市市長一般情況都是重用,不過凡事都有例外,以上這些也只是提供參考而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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