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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南省教育廳等六部門印發《海南省關于加強新時代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實施方案》,明確通過3至5年時間推動鄉村教師隊伍質量水平明顯提升、隊伍結構明顯優化、地位大幅提高、待遇得到有效保障、職業吸引力持續增強。 在引導優秀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方面,《方案》指出,海南將健全縣域交流輪崗制度,實施優質學校對口支援鄉村學校,傾斜支持民族地區和農村地區教育發展。深入推進“縣管校聘”改革,推動教師有序流動,促進師資均衡配置。將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經歷3年以上作為選任中小學校長的優先條件。重點引導城鎮優秀校長和骨干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每學年城鎮學校向鄉村學校、優質學校向薄弱學校、中心學校向村小教學點交流的教師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不低于交流總數的20%。 《方案》明確,實施農村教師“千百十引進工程”,每年吸引千名緊缺學科新教師、百名優秀教育人才、數十名優秀校長到農村學校任職任教。每年招聘約700名農村義務教育特崗教師和約100名農村學前教育教師。實施中小學“好校長、好教師”培養工程,遴選培育省級農村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100名,選拔培養1000名市縣級農村骨干教師。同時,海南將實施基層教育專業技術人員知識更新工程。構建完善分級分類培訓的教師專業發展體系,整合培訓資源、創新培訓方式、優化培訓內容,確保5年內對鄉村教師培訓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