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文件《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內人社發〔2022〕2號)和《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要求,我校定于2023年6月26日開始進行面試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試對象
資格復審合格進入面試范圍的人員。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二、面試時間
2023年6月26日-2023年6月27日
三、面試地點
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區青少年生態園區南側),乘車線路:2路公交車到通和駕校下車后往東步行200米到達學校,85路公交車到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公交站下車。
四、面試要求
1.應聘人員憑身份證(護照)和《面試通知書》需提前30分鐘到指定地點簽到參加面試,簽到后手機等電子設備交由工作人員統一保管,面試結束后返還個人。
2.面試時不得著行業或特殊職業制服及明顯帶有特殊標記的佩飾。
3.面試人員須按資格復審時所確定的面試語言試講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應聘人員到達后在候考室立德樓E座208進行簽到。參加專任教師4和專任教師7崗位的應聘人員按崗位抽取技能測試座位順序號,對號入座進行考試;答辯時按照座位號順序依次答辯,答辯時考生只能報順序號,不能透露姓名等個人信息。
參加專任教師3、專任教師5、專任教師6、專任教師8、專任教師9、專任教師10崗位的應聘人員按崗位抽取面試順序號,按順序依次面試,進入面試現場后考生只能報順序號,不能透露姓名等個人信息。
5.特別提示:應聘人員未在面試開始時間到達的將取消面試資格。試講人員必須根據抽簽順序進入指定場地按要求開始試講,技能測試人員必須按時進入抽簽位置開始技能測試,務必于技能測試規定結束時間按時交卷,如超過規定時間交卷成績按零分處理。
五、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試講和技能測試方式進行。
(一)試講 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專業知識、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參加專任教師3、專任教師5、專任教師6、專任教師8、專任教師9、專任教師10崗位的應聘人員一律采用試講方式進行面試,試講時間為15分鐘,回答考官提問3-5分鐘。要求應聘人員用板書形式進行試講,不得使用PPT,不得使用掛圖、模型等教具。試講地點為立德樓E座201。
試講題目如下:
(二)技能測試 專任教師4和專任教師7的應聘人員采用技能測試方式進行,面試題目現場公布,具體考試要求有:
對于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等于或少于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該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其所在考場(同試題、同考官組)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節。如無法計算平均成績,須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75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六、面試比例
七、面試成績計算
1.面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評定和公布。
(1)采取試講方式面試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試講成績。
(2)采取技能測試方式面試的:
應聘人員面試成績=技能測試成績×80%+(介紹方案和答辯成績)×20%。
2.考試總成績
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
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經自治區教育廳和自治區人社廳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備案,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應聘人員報名時所填寫聯系電話須保持暢通,聯系方式變更的請及時與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聯系,否則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八、咨詢和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471-6604043(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
監督電話:
0471-6604028(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紀檢委)
0471-2856813(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0471-6944911(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廳)
九、其他事項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要求執行。
特此公告。
內蒙古建筑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離退休工作處)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