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金灣區(開發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珠金辦函〔2022〕7號)、《2023年金灣區集中公開招聘合同制職員公告(第二批)》有關規定,現將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筆試成績在報名網站(http://183.57.22.41:8879)公布,考生可登錄查詢。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資料圖)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本次資格復審由各招考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咨詢電話詳見附件2。
1. 時間:2023年5月30日(星期二);
2. 地點:以各招考單位通知為準。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1. 報名表原件1份(考生登錄報名網站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并在“承諾人簽名”處親筆簽名,未簽名的不予受理);
2. 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面);
3. 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未取得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有關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 筆試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5. 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職位有工作經歷年限要求的,則須提供勞動合同或社保清單,勞動合同或社保清單無法證明的,還須提供其他佐證材料;如報考職位無工作經歷年限要求的,則無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6. 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四、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 考生未在規定時間按要求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審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審核資格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審核結果現場告知審核對象。
2. 考生提供的資格復審證明材料必須齊全、真實。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3. 考生須保持電話暢通,如網上報名時登記的聯系電話有變動的,請及時致電招考單位,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通訊不暢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承擔。
4. 原則要求考生到現場參加資格審核,因特殊情況,需委托他人辦理現場資格審核的,須提供委托書、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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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3年金灣區集中公開招聘合同制職員(第二批)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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