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教育廳主導,廣東省公共安全技術防范協會組織修訂的兩項廣東省地方標準《普通高等學校安全技術防范要求》和《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要求》,將于2022年4月11日開始實施。
加強高校、中小學、幼兒園(以下統稱學校)安全防范工作是保障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的前提和基礎,關系廣大師生的人身安全,事關千萬家庭幸福和社會和諧穩定。廣東省公安廳會同廣東省教育廳等部門全力全方位推進學校安全防范工作,并推動修訂學校安全技術防范要求標準。
記者采訪時了解到,《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要求》適用場所包括廣東省各類中小學校、幼兒園、中職、中專學校,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訓機構或場所。適用于上述場所安全技術防范設施建設、檢驗驗收、運行維護等環節,建立了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重點防范部位設施配置表,對各個子系統提出了具體功能和技術要求,包括訪客管理系統主要功能要求、防沖撞系統或設施主要功能要求和技術要求、應急廣播系統主要功能要求和技術要求、安全技術防范系統運營方面的要求等。
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安全技術防范要求》適用單位涵蓋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各普通高等學校及所屬單位、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適用于上述場所安全技術防范設施建設、檢驗驗收、日常使用、運行維護等多個環節,明確界定高校的“重點要害部位”和“重點公共區域”范圍,采用列表的形式將各重點要害部位和重點公共區域所需的安全技術防范設施逐項列明。明確規定系統各部分功能要求和技術指標,安全防范平臺和監控中心的建設要求,系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以及安全技術防范系統運營方面的要求。
據了解,以上兩項標準的修訂都采用了目前最先進的技術成果,可滿足廣東全省各級政府對校園安全建設的要求,具有良好的社會效應,有利于校園技防工程建設市場的規范化,將為全省學校提高安全防范管理水平、推動平安校園建設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