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老師有多卑微,恐怕很多時候都無法想象,因為現實很多時候都讓人無力——老師的得失不是掌握在自己手中,而是家長或者學校。
這不,山東濟寧市梁山第二實驗中學就發生了這樣的一件事:一位14歲的初中少年被7名同學打了,導致眼眶骨折,經法醫鑒定為輕傷害二級。
這必須要找學校,因為我的兒子是在校內受傷的。于是這位少年的母親就找到了學校,要求學校把打架的幾個人找出來,并且要求查看當時的監控錄像。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學校為了息事寧人,就同意了家長的建議。而家長在查看監控錄像的時候,看到了一個容易被忽略的細節,就是孩子們打架的時候,有兩位女教師一閃而過的鏡頭:另一個班的班主任就站在班級門口,親眼目睹了毆打的過程,另一名女老師路過打人現場,回頭看了一眼,就又繼續走自己的路。
這位家長變得異常氣憤,現在的老師怎么變成這樣,學校必須要給一個說法。現在,家長不找那幾個打人的孩子了,就盯上了這兩位女教師。
學校因為擔心夜長夢多,給出的處理也很干脆:兩位女老師給予警告處分,兩年內取消評先評優資格,兩年內不能夠評為優秀。
這孩子打架,老師站著也中槍,這是一個什么道理呢?作為老師,看到學生打架,及時制止是一種本能,也是對他們的職業要求。可是,為什么這兩位女老師對發生在眼皮底下的打架事件無動于衷呢?
其實沒有其他,都是因為害怕。我們來看幾位老師的留言——
“假如鄰班的學生打架被我看見,即便是給我警告處分我也不管。因為我親眼看見家長打老師的時候,學校負責安全保衛的政教處副主任悄悄躲進了廁所,學校安全巡視員站在遠處看(或許他懵掉了,沒有反應過來)。整個打人過程也就一分鐘左右,當時我和一位鄰班的老師站在四樓走廊里,打人事件就發生在樓前空地上,學生在上課,校園里很空曠。我在樓上清楚地看到了整個過程,廁所就在我所在教學樓的旁邊,政教處副主任一句話也沒說,扭頭就拐進了廁所。”
“現在的教師實在太難了,上周五兩位女生發生一點口角,班主任處理了,兩位學生也認識了自己的錯誤,相互道歉。但星期一位同學家長找到辦公室大吵大鬧“說辦公室老師偏袒另外一個學生,強行打壓自己孩子”。最后自己孩子親自描述整個過程,說“老師沒有偏袒”孩子母親還不相信,最后指責老師沒有偏袒自己孩子。”
“老師不管是對的:一是學生死傷,家長以老師沒有盡責保護學生而進行校鬧:二是老師被學生打死或打傷,老師無處申訴,奈何不了行兇的學生,白白挨打。這是殘酷的現實,只能嘆息。”
為什么許多教師都會做這樣的選擇呢?遇到這種情況,除了袖手旁觀就只有兩個選擇——
首先,對著他們大喊:住手。這個辦法對現在的孩子有用嗎?如果你不是教他們的老師,那么你就是喊破了喉嚨,他們大概率是不會因為你而停下來的。
其次,你就是出手制止。一旦你這么做,那你就百口莫辯了。想想安徽銅陵的周安員老師吧。課上,兩名同學發生矛盾而互毆。周安元上前制止,與一位學生發生肢體摩擦。
事后,家長以學生身體不舒服為由去醫院檢查,家長又提出讓周安員老師當著全體同學的面向學生道歉并賠付檢查費用。
周安元認為自己沒有錯,拒絕道歉并賠付檢查費用。他的岳母為事情盡快解決,偷偷賠付了檢查的費用。周安元表示不理解,選擇投河以證清白。
或許有人說周安員老師太偏激了。如果他不是被傷得很深,有什么必要這樣做呢?現在的家長,有一些,你再多的道理,他都是聽不進去的啊。
因此,將心比心,筆者認為這兩位女教師的選擇沒有什么大錯——因為一旦介入,就有可能被定性為互毆,那就更說不清了,甚至還有被開除的風險。相比較于現在的處理,誰輸哦不能接受呢?
盡管她們觀戰的行為應該譴責,但是誰又能說這不也是一種自我保護?這就是當下教育的悲哀啊!
親愛的讀者,對于學生七打一,致一人受傷,而最后處理的是兩位在旁邊看了一眼的女教師這件事,你有什么想要說的呢?歡迎大家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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