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頂思主辦的“國際化雙語教師春季招聘會”爆火,這標志著又一年國際教育圈的求職高峰來臨。在國際學校工作往往有周期性,12月底回復單位會不會續約(尤其是外教),3月開始“騎驢找馬”尋覓下家,6月或7月離職,8月奔赴新單位,這是一個理想的節奏,完全不影響教學工作安排。在這個要走還是要留的時刻,本期,親歷者和您聊聊“友好離職”的重要性。
01 避免老師負氣出走,“抓緊時間跟要離職的人搞好關系”
你認識的外教一般會在同一學校待多久?1年?2年?超過3年的應該不多吧。外教跳槽頻繁是國際教育行業常態,想留住思維不同、漂泊不定的外教是一道難題。我曾很有幸地與一位西南地區資深的高中校長深入交流,她的學校外教平均留任5年,最長11年,最短也有3年。厲不厲害?這在受外教歡迎、國際化非常高的上海都不一定做得到,更不用說在西南地區。
我忍不住問她原因,她說:“首先是薪資高,至少在西南地區我們肯定算高的;其次是福利好,各種保險、體檢、節假日禮品都不能小氣;最后一點,也是我最自豪的是,我會抓緊時間跟每個已經確定要離職的人搞好關系,不論是中教還是外教。”
(資料圖)
我問:“您是想留下他們嗎?”她說:“能留下最好,但更多時候是我知道TA已經找好工作一定會走。這樣的人我更要搞好關系,我絕不會讓任何一個員工在一種憤憤不滿的情緒下離開。”
她接著說:“我覺得人際關系開頭一定要好,員工才愿意進來,才愿意與我們融合,而中間肯定會發生一些爭執、埋怨,我就沒見過從頭到尾都沒有矛盾的領導和下屬,這都很正常。但最關鍵的就是結尾,你要明白,一個心懷怨恨的人一旦離開了,你就再也沒有機會跟TA搞好關系了,你們的關系就會始終惡劣下去。而你也不知道,TA離開后會在外面如何評說我們這個學校、我這個人,會不會造成一些本可避免的惡果。
所以心胸要寬大,我一直是主動與那些不開心吵著要離職的員工好言講和。請他們吃飯,幫他們做背調,幫助他們搬家和在外地找房子等,在力所能及的地方都伸出援手。所以從我們學校離開的,不論中教外教,都沒有一個人恨我,都能做到好聚好散。
而我這樣的行為,也會被其他留下的老師看在眼里,他們也就知道我不是會刁難人的校長,想走了都能安安全全地走。這樣一來他們反而不那么迫切地想走了。我們學校從沒有出現過頻繁跳槽的氛圍。更不會出現一個老師憤而離職,帶走一群老師和學生的惡性事件。甚至還有幾位離職的老師特意推薦了一些好的外教給我,所以招聘外教對我們學校而言是一件很輕松的事,別的學校想挖墻角都很難挖走。我給下屬安全感,下屬也就會給我安全感。”
02 避免與校方交惡,“這老師在這個區域被封殺了”
很多老師可能都有過這樣的好奇,“全國各地的校長們是不是也像我們學科老師一樣有幾個學科群/某課程體系群/區域群?”答:“是!”
“那他們會在群里討論某位老師的好壞嗎?我聽說一個同事,剛向另一所學校提交簡歷,原學校的校長就派人事去找他談話了。跳又沒跳成,待下去又像叛徒,感覺超尷尬。”
答:“絕大多數情況下不會,就算討論也多見于私下詢問。公開批評會顯得自己揭短,說的頻次多了也容易反遭質疑。而且我見過的絕大多數校長都是公平公正的,對跳槽的老師持肯定態度的居多,甚至還會看到有校長幫老師找工作,在群里發老師的求職信息等等。
當然,萬一有上家校長激烈地批評某位老師,叫大家都不要錄用這個人的話,這殺傷力還是很大的,幾乎相當于至少在某個區域內‘封殺’TA了。而且是在TA不知情、無法反駁的情況下。因為對下家來說,不論流失掉多少外面的人才,只要確保自己招進來的都是適合的人就行。所以寧可錯過一百,也不可招錯一個。況且實在沒有必要犯險,把招錯的責任攬在自己身上。更沒有必要與上一家作對,把他們明確討厭的人招進來,得罪上一家。
所以當下屬的,不論跳不跳槽,都盡量不要跟領導交惡,特別是在謀劃跳槽前,更要與領導緩和關系,提前鋪墊好。這才是找到好工作就順利跳槽,找不到好工作留下也行的,進可攻退可守的做法。要知道,國際教育圈是很小的。
另外,上述案例其實也違反了人事招聘的一些基本原則。這樣的下家不去倒也不可惜。”
03 教育機構“帶出徒弟,餓死師傅”,帶資源出走
“帶出徒弟,餓死師傅”這類事件在各類機構里比較常見。老師能力強會被派出去接更多的項目,比如聯系更多的學校為他們的夏令營提供服務,或者掌管更多的新客戶為其提供留學申請,又或者負責主持開辦一所分校等等。
機構的人才管理確實很難,人才水平不行,招進來沒用;人才有水平,老板就要擔心TA會不會挖走客源另立門戶。就像自從董宇輝火了以后,他會不會離開新東方?一直都有熱議。而不僅走人,還連資料帶資源一并順走的離職,往往會撕破臉,非常難看。輕者在行業內相互指責,重則相互向政府監管部門舉報對方的資質、宣傳、財務問題,甚至對簿公堂,爭得你死我活。
而要避免這樣的情形發生,老板一定要大方分利,并隨著員工作用的增長而及時主動地想到要多給TA分利,還要建立良好、信任、平易近人的溝通機制;而員工則要多想單干的風險,不要以為自己有生源、有經驗,已經學會了原公司那套引流、運營和管理模式,自己就一定能做得更好,創業跟天時非常有關系。而且All in之后萬一敗北,將可能徹底離開這個行業。
更不用說,挖走別人資源的離職,本就站在法律和道德的反面。即使跳槽到下家,下家歡天喜地地迎接了你和資源,但也很可能會擔心你在離開他們時再次帶走他們的資源,從而對你非常戒備。這樣的離開,走的時候是很爽,但后患也巨大。
作者 | ABB,曾在滬粵多家教育集團擔任管理崗位。目前主要在國內外投資收購、品牌和項目引進、托管運營等方面,從事教育領域的商務拓展和資源對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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