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高校教師編制管理改革,擴大企業編試點高校范圍,完善學校崗位設置和職稱評聘管理。”今年3月初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印發的《2023年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高等教育工作要點》提出。
(資料圖)
該條新聞在“麥可思研究”微信公眾平臺發出后,引起不少公眾關注的同時,部分公眾在后臺留言詢問,“高校企業編,如何理解”。
01
何謂高校“企業編”?
究竟何謂企業編,《2023年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高等教育工作要點》中并沒有詳細解釋。
有網絡平臺“知乎”上的網友,把公務員、事業編、企業編三者放在一起進行解釋和對比。
對于企業編,該知乎網友認為,“行政、事業、企業的編制,就其和體制內關系,依次遞減”,其進一步解釋道,“既然涉及到編制,這個企業編制,不是說一般的企業員工。所謂企業編制,應該是在事業或者行政單位,但卻是體制外的人員。就是俗話說的編外人員。這個說法應該是特指的。或者說是事業編制中自收自支的那一類。也被稱作企業編制。”
百度百科上關于企業編的解釋為,“是指在事業單位中,部分人員按企業用工對待,不占事業編制;另外還有具有企業性質的單位,隸屬于某事業單位的人員。但在實際中,這個事業單位為了方便工作,把不同性質單位的人員混合使用。”
“總的來說,‘企業編’可以簡單理解為大家熟知的‘體制內的編外人員’。”接受媒體采訪的青海師范大學國家教師發展協同創新實驗基地研究員包萬平表示。
接受媒體采訪的華南師范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徐剛認為,“在公立高校嚴控編制的大形勢下,目前國內高校存在著較為明顯的非編聘用常態化現象。上海地區所進行的企業編試點也是這一大背景下高校進行相關制度探索的具體表現。”
02
“企業編”早就存在!
關于企業編,2019年時,就有一位網友在貼吧介紹自己的情況,“收到上海某著名211高校行政offer,人事說可以進企業編,人事檔案也放在學校,工資開得也不錯,但是不可能轉成事業編”,咨詢網友這個工作是否值得考慮接受。
另外據網絡搜索可知,早在2001年時,南京大學曾出臺過一份《南京大學企業編制人員管理辦法》的文件寫道:
凡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和機構及少數能夠支付所聘人員待遇的非法人機構可申請學校企業編制,學校獨資企業和改制后企業不再聘用企業編制人員。
企業編制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用人單位應與被招聘人簽訂包括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等內容的合同,并須委托學校人才培訓交流中心指定專門機構辦理合同簽證。
企業編制人員合同期滿且沒有被用人單位續聘的,人才培訓交流中心按學校有關規定為其辦理離校手續。
以“大學 學院 企業編”為搜索關鍵詞可看到,一些高校的多個崗位招聘均明確標注“企業編”:
? 2015年蘇州科技大學“后勤服務總公司公寓服務中心值班員、保潔員、維修人員招聘啟事”里提到,所有崗位均為企業編;
? 2015年發布的“浙江大學城市學院管理服務崗位招聘公告”,4個崗位招聘均為企業編;
? 蘇州工業園區服務外包職業學院2020年發布的第二批次招聘公告,招聘專任教師崗“生物醫藥類”教師 9人,均為企業編;
? 浙江萬里學院近幾年來一直在發布企業編崗位招聘的公告。2021年下半年,該校又發布公告,明確招聘企業編人員9人,崗位包括輔導員、教務管理以及行政管理。
通過上述收集到的資料可看到,企業編招聘的院校既有公辦又有民辦,崗位既有行政崗又有教學崗。
03
高校事業編收緊!
在包萬平看來,公眾對于企業編的關注,很大程度上來源于近年來我國對高校教師編制的收緊。
確實,從近10年來的相關政策可明顯看到,高校事業編正在被逐步收回。
尤其是高校行政崗的招聘,越來越多高校在招聘公告中明確標注“非事業編”。
一些高校在招聘行政管理崗時,還明確要求行政崗人員的學歷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譬如鄭州大學2021年公開招聘行政管理人員10人,擬聘用在學校管理崗位,必須是納入國家派遣計劃的2021屆的博士畢業生,年齡原則上在35周歲以下;廣西大學2022年公開招聘發展規劃處和研究生院行政管理人員,要求必須是博士研究生,年齡必須在35周歲以下。
高校行政崗的競爭,越來越激烈。
04
取消編制,應一視同仁!
面對高校事業編收緊的現實境況,“去編”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高校的人才吸引力,但在包萬平看來,“在高校的編制改革中,如何在平衡不同教師群體之間關系時做到公平、公正,成為一個比較難處理的問題。這也是很多學校處理不好相關矛盾的一個深層次原因。”
一方面,2011年事業單位啟動改革以前,入校早的教師,目前不少人有著傳統事業編,近些年新入職的青年教師,很多都是聘用制或新型編制入校。在不少高校內,可謂是“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即既有有事業編的教師,也有簽合同上崗的教師。
“既然要改革,就應該一視同仁,要不就全給編制,要不就都沒有編制,也不要搞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那種套路,這樣大家干得才舒心。”一網友曾在“麥可思研究”微信公眾平臺留言表示。
另一方面,不少教學科研崗的教師在網上吐槽,“壓力極大,不是在考核就是在考核的路上”,認為行政崗教師的壓力則比他們小得多,且不用頻繁面對各種考核。
其實近些年來,不少高校已加大對行政人員的考核力度,即使有事業編的行政人員也會簽聘任合同,采取到期考核的方式進行管理,考核不合格的,高校同樣有權解聘。
保障高校人事制度穩步推進,順利完成人事制度的“更新換代”,原教育部教育發展研究中心戰略發展研究部副主任、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劉承波博士建議,“(高校)要慎重實施,要有頂層設計、系統謀劃。”
主要參考文獻:
[1] 教育部網站、各高校網站、高校人才網等。
[2] 陳彬.“企業編”試點會給高校“去編”帶來啥. 中國科學報,2023-3-28.
[3] 陳彬、溫才妃. 4學者激辯!高校取消事業編,長聘制能否給教師安全感?科學網,202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