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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廣東省教育廳發布通知,對《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3年3月16日。
《公告》中“征求意見稿”關于中考改革的事項,部分要點如下:
考試科目將統一命題
從2024年起,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數學、外語、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9個科目筆試由省級統一命題,各市組織實施。信息科技、體育與健康、藝術和小語種科目及英語聽說,物理、化學和生物學實驗操作等,暫由各市自行組織命題。
采用多樣化考試方式
結合各學科特點采用多樣化考試方式。注重客觀性題目與主觀性題目相結合、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考試相結合、閉卷考試與開卷考試相結合、單項測試與整體考核相結合,筆試測試與行為表達或實踐/驗測試相結合,個人項目與團體項目相結合,全面考察學生的學業成就表現。積極探索應用計算機進行考試。
外語科目實行筆試+聽力(或聽說)考試的方式;物理、化學和生物學科目采用筆試和實驗操作的方式。文化科目可以采用各科分卷或相近科目合卷的方式。信息科技、體育與健康和藝術科目考試,以實踐測試為主,紙筆測試為輔,采用過程性與終結性考查相結合的方式。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在初中每學年要進行一次《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并將測試成績按一定比例納入中考錄取計分。
統一考試時間
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數學、外語、物理、化學、地理、生物學科目筆試時間全省統一,其中地理、生物學安排在八年級第二學期末,其他科目安排在九年級第二學期末。信息科技科目一般安排在八年級第二學期末,體育與健康和藝術科目及英語聽說、理化實驗操作一般安排在九年級第二學期5月底前,具體時間由各市自行確定。學生按《課程方案和標準》修完某科目后,方可取得該科目的考試資格。
劃定各科分數與考試時間
各科卷面原始分數為:語文、數學和外語科目各120分(其中外語科目含外語聽力30分),其他科目各100分。其中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分數不低于每門科目考試總分的10%。
各科考試時長為:語文科目120分鐘、數學科目100分鐘、外語科目90分鐘(其中外語科目含外語聽力或外語聽說20分鐘左右),物理(不含實驗操作)和歷史科目各為80分鐘,道德與法治、地理、化學(不含實驗操作)和生物學(不含實驗操作)科目各為60分鐘。體育與健康、藝術和信息科技科目及英語聽說、理化生實驗操作(理化生各科目可分別考試,也可合在一起考試)各科(項)滿分值、考試時長由各市自定。
改革招生錄取辦法
各市要根據夯實基礎、文理兼顧、學科課程與活動課程平衡、負擔適度、穩妥推進的原則,確定納入中考錄取科目及其計分比例。要以《課程方案和標準》規定的每門課程的課時、課程容量等為主要依據,將納入招生錄取科目的各科目卷面原始分滿分值按一定比例折算,設定納入招生錄取計分科目的分值。要避免個別科目分值過低,科目之間分值差距過大。
除語文、數學、外語和體育與健康4門科目外, 至少將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和化學納入中考招生錄取計分科目,鼓勵將地理和生物學納入錄取計分科目,探索將藝術科目納入錄取計分科目。體育與健康考試計分權重不低于錄取總分的8%。鼓勵采用分數+等級或僅用等級的招生錄取辦法。有條件的市,可以探索在學考各門科目成績合格的前提下,給予學生一定的自主選擇錄取科目的機會,發揮學科優勢,促進學生發展興趣愛好。
要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作為招生錄取依據或參考。初中學校要將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動記錄和事實材料進行公示、審核,提供給招生學校使用。各市各招生學校要根據自身辦學特色制訂具體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具體使用辦法,報經主管教育部門批準后,至少提前2年向社會公布。各市各校在綜合素質5個方面評價的基礎上,可以突出學生某方面的發展情況作為招生錄取依據,使綜合素質評價在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中真正發揮作用。
優化錄取批次
優化錄取批次設置,采取中職學校(含三二分段及五年一貫制高職和中等職業學校,下同)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等措施,穩定中職學校招生規模。原則上分為自主招生、名額分配招生、統一招生3個類別,并按此順序招生。各批次一般應設置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2類志愿。各市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各類學校各批次的志愿數和錄取資格分數線,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結合考生學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及志愿填報實際進行錄取。
優化中職學校招生錄取工作
完善中職學校招生入學機制,優質中職學校可實行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加大職業教育方針政策、辦學情況、教育成果等方面的宣傳力度,讓社會更全面了解職業教育,引導學生發現職業樂趣,感受職業教育特色與魅力。合理引導初中畢業生有序分流,鼓勵和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的學生接受職業教育,確保普職招生協調。 進一步擴大面向初中畢業生中高職貫通(含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試點院校的招生規模,不斷優化專業結構,增強招生吸引力。
積極拓寬生源渠道,廣泛招收應往屆初高中畢業未升學學生、進城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港澳居民或其隨遷子女、退役軍人、退役運動員、下崗職工、返鄉農民工等城鄉勞動者就讀中職學校。中職學校招收有實踐經歷人員,可實行注冊入學的辦法,由招生學校自主組織生源,招生部門通過統一招生平臺備案。要根據學校專業設置和區域產業結構,統籌安排珠三角中職學校跨市招收粵東西北地區學生,加大優質中等職業學校招收粵東西北地區學生的比例。
合理分配優質高中招生計劃
每所公辦優質普通高中學校(含外語、體育和藝術類學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額,按中考報名學生總數(除不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數),直接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含民辦),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傾斜,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初中教育質量全面提高。
名額分配招生采用單獨批次、單獨錄取的招生辦法。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 確保名額分配實際錄取比例不低于總招生數的50%。從2023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開始,報考“名額分配”的考生,原則上應是符合本市中考報考條件且具有該初中學校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本意見自2023年9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目前該方案正在公開征求意見中,意見建議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反饋:
1.電子郵件:laijy @eeagd.edu.cn。
截止日期為2023年3月16日。
來源:廣東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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