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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這幾天,網上關于某地對教師實行“末位淘汰”的事情爭論得沸沸揚揚。
一開始我不太相信,特意上網搜索了一下,發現原來是真的。
在當地政府發布的“教育三年攻堅行動方案”中,明確提到對教師在綜合考核中排名末位的,實行“首次取消目標績效、再次調離轉崗、三次落聘退出”的機制。
為了避免歧義,現將完整的規定截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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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位淘汰”這個詞并不新鮮,就算不叫這個名字,類似的做法也一直存在。
就拿學校里的事情舉例吧,兒子上高中的時候,實驗班實行的就是“末位淘汰制”。
實驗班和普通班的學生構成是動態的,每次考試,全校的前1000名進入實驗班。
顯然,每次考試在實驗班里排在末位的那些同學,如果成績沒有普通班的一些同學高(這是一定的),就會被“淘汰”進普通班,普通班的高分學生則會進入實驗班。
這么做,簡單明快,以成績為尺度“一刀切”,也相對公平,一定程度上激發了同學們努力學習的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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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末位淘汰制”只適合群體構成簡單,評價標準單一的情況。
比如,可以面對同一年級的學生,只以考試成績為標準。
如果從高一到高三所有年級混在一起搞,文科理科混在一起搞,再綜合學生在勞動、衛生、紀律等方面表現,顯然會亂套。
對教師進行“末位淘汰”就有這樣的問題,一線的任課教師和管財務的會計,如何進行排名?
就算都是一線的任課教師,不同年級、不同學科、不同職務之間如何排名?
崗位不同,是沒有可比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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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考慮多種因素,制定一個綜合考核的辦法。
但這樣的辦法,肯定會漏洞百出。
如果進行專業知識的測試,從整體上講年齡大的教師肯定考不過年輕的。
如果根據個人的榮譽獎勵情況計算分數,埋頭苦干的肯定比不過會鉆營的。
如果看誰的人緣好讓大家相互打分,新來的教師大多都比不過在學校經營多年的,甚至工作中較真的還會比不過會來事當“老好人”的。
那位舉報學校評職不公的姚燕燕老師的遭遇就很能說明問題,她的個人能力非常出色,還是市里的骨干教師,連續多年當班主任。
但在看似程序非常公正的綜合打分中,她被一位兼職做行政的老師PK掉了。
如果這是“末位淘汰”呢?一位優秀的教師可能就要離開講臺,甚至丟掉飯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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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群體里必須要淘汰掉一部分人,“末位淘汰制”無疑是合理的。
但教師這個群體,似乎沒有必須淘汰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作為教書育人的職業,每一位教師都必須符合國家的標準,如果不符合,有多少就應該淘汰多少,而不僅是排在末位的那個。
否則,剩下的人豈不是會誤人子弟?
反之,如果學校的老師都是合格的教師,你沒事淘汰人家干嘛?
比如制定這項政策的領導,每年都給你們搞一個“末位淘汰”,到年底就開掉一個,你們愿意么?你們覺得合理么?
其實從法律的角度講,在《教師法》和其他相關法規中,并沒有“末位淘汰”的提法。
教師有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法律規定這些考核結果是作為是否續聘的重要依據。
只要我們在這些考核時堅持原則,認真操作,沒有必要另外再弄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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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不合格的教師,我舉雙手贊成。
但搞“末位淘汰”,不管合格還是不合格都要淘汰一批人,我覺得有點“有困難要上,沒有困難創造困難也要上”的意思,肯定會弄得人心惶惶。
行文至此,突然又有了一點擔心:
現在教育領域也非凈土,腐敗現象屢有發生,如果再年年搞什么“末位淘汰”,會不會滋生新的腐敗呢?
但愿,我是杞人憂天。
明珠絮語(ID:tsliuchanghai),以教師和家長的雙重視角看教育,解答青少年和家長的教育困惑。新書《為自己讀書》正在當當、京東、天貓等平臺熱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