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民法是“市民法”的對稱。又稱“各族人民的法”。羅馬法中調整非羅馬人之間相互關系的法律。萬民法主要采取裁判官告示或司法文件、法學家解答、皇帝敕令等形式。
什么是萬民法
萬民法是“市民法”的對稱。又稱“各族人民的法”。羅馬法中調整非羅馬人之間相互關系的法律。萬民法在法的淵源上,主要采取裁判官告示或司法文件、法學家解答、皇帝敕令等形式。
其中裁判官或其他高級長官的創制法最為重要,故整體上不具有制定法特征,萬民法學理上又稱為“裁判官法”或“大官法”。萬民法在內容上,更多的涉及財產關系和商業關系。
(資料圖)
萬民法的體系較市民法更加完備,程序上較為簡便靈活,更適用于維護羅馬奴隸制和社會經濟關系的要求,萬民法具有某種國際法和自然法的性質,現代國際法的語源就直接來自萬民法,產生于公元前242年。
公元前3世紀后,萬民法的原則移用到市民法中去,羅馬非公民取得市民權后,與市民法在內容上逐漸接近、融合,查士丁尼民法典頒布后,兩者最終統一起來。
萬民法的影響
萬民法的影響:為近代新興資產階級的民權理論提供了思想淵源,為資產階級戰勝教會和世俗的封建勢力提供了理論武器;為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和鞏固提供了現成的法律形式;為近代歐洲大陸國家立法提供了范本。
萬民法最主要的目的在于從歷史發展的角度,分析和評價羅馬法重要的作用和影響。第一、羅馬帝國制定和實施羅馬法的目的是為了維系和穩定龐大帝國的統治。
第二、羅馬法巨大的歷史影響。德國著名法學家耶林在其著作《羅馬法精神》一書中說:“羅馬帝國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
武力因羅馬帝國的滅亡而消失,宗教隨著人民思想覺悟的提高、科學的發展而縮小了影響,唯有萬民法的法律征服世界是最為持久的征服。
歐美各國在不同程度上無不受到萬民法的影響。20世紀初羅馬法的影響經過日本,延伸到了中國。國民黨政府的民法即沿襲了羅馬法。我國現行的《民法通則》、《繼承法》也在一定程度上繼承了羅馬法的原則。
萬民法是用來調整羅馬公民和異邦人之間以及異邦人和異邦人之間民事法律關系,適用范圍廣,能滿足整個社會的普遍要求;以案例為主、靈活方便;比較成熟和發達;實質是維護奴隸主貴族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