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分封制的時間是從周朝初期開始的,西周建立以后,周武王姬發和其弟周公旦輔政期間先后兩次大規模實行分封。分封自己的子弟姻親和異姓貴族,到指定的地點建立起西周的屬國,這叫做“封建親戚,以藩屏國”,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分封制。以下是小編的整理,大可以參考。
【資料圖】
分封制創立的背景介紹
西周滅商后,因其國都遠在西北,不利于控制幅員遼闊的疆土和統治商代后裔,便大規模地以封地連同居民分賞王室子弟和功臣,諸侯在其封國內享有世襲統治權,也有服從天子命令、定期朝貢、提供軍賦和力役、維護周室安全的責任。
分封制實際上是為了解決貴族內部的矛盾(繼承權力、土地和財產問題)。鞏固分封制形成的統治秩序,保證王權的穩定。
分封制創立的影響
積極影響
1.有利于穩定當時的政治秩序,但后來諸侯國之間出現了強國兼并弱國的形式,使周天子的權威逐漸削弱。通過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蓋了整個黃河中下游地區;周文化具有驚人的穩定性和延續性。
2.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控制。周朝開發邊遠地區,擴大統治范圍,并逐步構織出全國的交通網絡。
消極影響
1.西周后期,隨著諸侯國的日益強大,王權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壞;春秋時的楚王問鼎,是諸侯國對分封制的公開挑戰。春秋戰國時期。大國兼并小國,同姓國也彼此戰爭,周天子都管不著,戰國末年,周王室完全喪失了分封大權。
2.周天子具有至尊權威,國家政權也逐漸由松散趨向嚴密。不過受封的諸侯在自己的領地內,享有相當大的獨立性,隨著諸侯國勢力的日益壯大,到西周后期,王權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壞。
分封制的內容
分封制,是中國古代皇帝分封諸侯的制度。商代已開始分封諸侯,稱號有侯和伯。
分封的對象和做法是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貴族,比如異姓功臣貴族、同姓王室貴族、先代帝王后代和遠氏族部落首領等,分封到各地去做諸侯,建立諸侯國。被封諸侯的義務是要服從國王的命令,要向周王貢獻財物,要派兵隨從周王作戰。周王先后分封的重要諸侯國有魯、齊、燕、衛、宋、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