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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近日印發 《關于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持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破解職稱評審中的“一刀切”、簡單化問題,進一步激發專業技術人才創新活力。
《通知》要求 合理設置論文和科研成果要求, 衛生、工程、藝術、中小學教師等實踐性強的職稱系列 不將 論文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評價指標,評價標準中 不得簡單設立論文數量、影響因子等硬性要求。
《通知》強調,各職稱系列 逐步將論文“必選”轉變為 成果“多選”, 建立 “菜單式”評價指標體系。推廣代表性成果制度,標準開發、技術推廣、技術解決方案、創新突破、高質量專利、成果轉化、理論文章、智庫成果、文藝作品、教案、病歷等 業績成果均可作為代表性成果參加職稱評審。
此外,《通知》還提出 減少學歷、獎項等限制性條件,完善同行評價機制,暢通職稱評審綠色通道,開展好職稱 “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發揮用人單位主體作用,優化職稱評審服務等要求。
來源:中國教育報
編輯:姜思瑤
編審:郝彬
終審:王宇 蘇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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