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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近日印發《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指南》,提出加快建立以適宜融合為目標的特殊教育辦學質量評價體系,并明確5方面主要評價內容。
評價指南提出,要堅持正確方向、育人為本、統籌兼顧、以評促建,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辦學質量,促進特殊兒童自尊、自信、自強、自立。
評價指南根據特殊教育辦學特點,明確了政府履行職責、課程教學實施、教師隊伍建設、學校組織管理、學生適宜發展等5方面評價內容,共18項關鍵指標和49個考查要點。在政府履行職責方面,包括堅持正確方向、統籌規劃布局、改善辦學條件、強化經費保障、健全工作機制等關鍵指標,以促進地方政府強化對特殊教育工作的領導,切實提升特殊教育保障力度和保障水平。在課程教學實施方面,包括規范課程設置、優化教學方式、開展多元評價和康復輔助支持等關鍵指標,推動學校優化課程內容與教學方法,改革評價方式,提供輔助支持與康復訓練,全面提高特殊學生受教育質量。在教師隊伍建設方面,包括提升師德水平、配齊師資力量、助力專業發展和提高待遇保障等關鍵指標,以促進學校加大力度配備特殊教育專業教師,切實提高教師特殊教育專業素質。在學校組織管理方面,包括完善學校管理、創設無障礙環境等關鍵指標,引導學校構建無障礙物理環境、人文環境與信息環境,整體提升特殊教育治理能力。在學生適宜發展方面,包括思想道德素質、知識技能水平、社會適應能力等關鍵指標,旨在促進特殊學生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掌握適應未來發展所需基本的知識技能。
來源:教育部官網
編輯:付磊
編審:郝彬
終審:王宇 蘇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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